父母公证赠女儿295万 离婚时女婿要分 · 2026-09-04 16:26:49 · 9423477524阅读 · 来源:简墨见闻 2021年9月,上海一对父母通过公证《赠与合同》将295万元赠与女儿周某,合同明确约定款项为女儿个人财产,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。2026年8月,上海青浦区法院审理离婚后财产纠纷时,驳回前夫周某分割诉求,认定该资金及所购保险理财均属女方个人所有。